新加坡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简称 GIP)3月15日 正式生效!

新加坡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 简称 GIP)3月15日 正式生效!只要您拥有丰富的商业记录和成功的创业背景,就能符合资格!

2023年3月2日,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conomic Development Board) 宣布对全球投资者计划(GIP)进行修改。这些变化将为本地初创企业生态系统和更广泛的金融部门提供更多支持,并为新加坡人创造更多良好的就业机会。

世界各地的许多司法管辖区正在竞争,以吸引高素质的企业主和资本所有者。经济发展局正在进行这些改革,以有选择地吸引有能力为新加坡带来更多经济影响的个人,以及更多扎根在新加坡的亲和力。

GIP的变化

该计划下的所有三个投资选项都将做出改变。这些变化将于2023年3月15日生效。

原先条件修改后
方案A投资不少于250万新元的前提下,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或扩大现有的业务营运证明在新加坡的新商业实体或现有商业运作中至少投资1000万新元(包括现有的实收资本);以及雇用至少30名员工,其中至少一半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其中10名必须是新员工,这样才有资格在最初的五年期后获得再入境许可更新
方案B在投资不少于250万新元的前提下,主要投资新加坡企业的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基金在GIP选择基金中投资2500万新元。这些GIP选择基金将由经济发展局根据其业绩记录、在新加坡的投资任务以及基金的行业重点进行全面评估后筛选出来
方案C在投资不少于250万新元的前提下,成立于新加坡的新或现有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该办公室必须管理不少于新币两亿元的资产建立一个以新加坡为基地的单一家庭办公室(SFO),其管理的资产(AUM)至少为2亿新元,其中至少有5000万新元必须部署和维持在以下四个投资类别中的任何一个

4个类别有:

  •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许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例如新加坡交易所主板和凯利板上市的公司。
  •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合格债务证券查询系统中列出的合格债务证券,如债券、票据、商业票据和存款证。
  • 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金融机构名录中列出的、由新加坡许可的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以及 
  • 向非上市的、以新加坡为基地的企业注入的私募股权。

这些变化将鼓励GIP投资者在本地金融系统部署更多的资金,并为新加坡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包括金融、税务和法律专业人士以及基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欲知更多 请浏览:https://www.edb.gov.sg/en/about-edb/media-releases-publications/changes-to-global-investor-programme-will-generate-more-spin-offs-for-the-singapore-economy.html 

Leave a Comment